美國有個史特拉 (Stella) 獎,
每年頒給最成功也最荒誕的訴訟案的原告律師和白癡陪審團。
史特拉獎以 Stella Rebecca 命名,她今年81歲,
曾因邊開車邊喝熱咖啡而燙了腿,成功告贏麥當勞而得到百萬賠償。 



曾於2002年入選的案子有:

一、
德州奧斯丁有位叫 Catherine Robertson 的婦女
告贏一家傢俱店得到78萬美元的賠償,
原因是她在該店內奔跑時,
被一小孩絆倒而扭傷了腳關節,
店員沒有制止該小孩在店內玩耍,
而那名小孩不是別人,正是她的兒子。

二、
洛衫磯一位十九歲的青年 Carl Truman
得到78,000元外加醫療費用的賠償,
因為他的鄰居開車壓過他的手。
為什麼會發生?
那位鄰居開車時,沒有注意到這位青年正在偷他汽車輪胎上的車蓋。

三、
賓州有位笨賊名叫 Terence Dickson
他在一家住宅行竊。
當他試圖從車庫離開時,
車庫的自動開門裝置壞了,
門打不開,而回到房屋的門又關上鎖住了,
不巧屋主在外度假,
於是笨賊被困在車庫達8天之久,
只靠一罐可樂和一袋狗食度日 ,
義憤填膺的他怒告屋主的保險公司,贏得50萬元賠償。

四、
阿肯色小岩城有位 Jerry William 
屁股被隔壁鄰居家的狼狗咬傷 ,
狗為何咬他?
因為他拿BB槍不停地打牠,激怒了牠。
法庭判決鄰居賠他14,500元,再加醫療費用。

五、
費城一家餐館輸掉官司,
被迫付給一位來自賓州蘭卡斯特的 Amber Carson美金113,500元,
因為地上溼滑導致她跌碎尾骨。
地上為何會溼滑?
因為大約30秒前,她因爭吵而將飲料潑向男友。

六、
德拉瓦州克雷蒙一位小姐 Cara Walton 
為了逃避三塊五的門票,
想從廁所的窗戶爬進一家夜總會,
結果摔倒跌破兩顆門牙。
結果她告贏了夜總會得到12,000元,加上補牙的費用。 

七、
最後得獎的最有名的案子
由奧克拉荷馬的 Marv Gresinski 先生奪得。
該天才買了一輛嶄新32呎長的旅行車
(↑有床,有廁,有廚房的 motorhome)
在回家的高速公路上,
他把自動駕駛定在70英里的時速,
就離開駕駛座到後面去煮咖啡了,
最後當然出了大車禍。

幸好該位老兄還活著,
並且狀告該車製造廠而得到175萬元賠償外加新車一輛,
理由是:車子的說明書上沒有說不可以離開駕駛座到後面去煮咖啡。

註:案子過後,該製造廠真的把這一條加在說明書上了

 


 


不予置評……

只是這樣的案子居然還能打官司成功也太扯了


嗟!
果真是無奇不有的世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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